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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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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市特殊教育教师培元关爱计划2022年项目 (项目编号:JZD-TJ22-031)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06-13 15:38  

项目概况
天津市特殊教育教师培元关爱计划2022年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本项目采用网上领取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6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D-TJ22-031
项目名称:天津市特殊教育教师培元关爱计划2022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万元
最高限价:18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80 180 旅游服务 为贯彻落实2022年天津市特殊教育培元关爱计划,开展异地疗养疏导服务,现对异地疗养服务进行采购,需求如下: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共计4期,安排特教老师每期30人,(心理咨询师和随行人员6名)每批共36人,分别赴河北秦皇岛、河北张家口、山东威海、广西桂林、海南三亚、浙江杭州、四川成都、宁夏(以上地区为目标地,视疫情情况选择安排)进行为期5天的疗养与心理咨询服务活动。具体出行时间以及地点待定(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食宿标准均按照国家公务员差旅费补助标准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共计4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 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2022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不限本项目)。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2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四)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原件,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6月10日 2022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本项目采用网上领取方式
方式:网上购买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6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碧祥路16号新兴园7号楼11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6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碧祥路16号新兴园7号楼11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1)网上购买:具体要求如下:(通过邮箱获取电子文件,在2022年6月15日16:30前未把相关资料传到邮箱者视为放弃报名)。 ①供应商须将(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的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磋商文件款的电汇信息回执单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jzdtjsd@126.com,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经确认无误后发送磋商文件。供应商的邮件标题为: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邮件内容必须清晰。获取文件的有效时间以供应商发送邮件的时间为准。(之后将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于开标时带到开标室) 4.磋商文件的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本。(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海支行 帐 号: 030207360910003070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师范大学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联系方式:135124892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碧祥路16号新兴园7号楼11层1101
联系方式:022-83974080-6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老师
电 话:18920365021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0日

http://www.ccgp-tianjin.gov.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id=337424170&ver=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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